屏丰(福源)安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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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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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丰(福源)安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
屏丰(福源)安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
竞
争
性
比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屏丰安置小区(福源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业主单位(盖章):
二〇二四年一月
屏丰安置小区(福源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竞争性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屏丰安置小区(福源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发包单位为 邵阳市宝庆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祥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园林、景观工程进行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简介
1、名 称: 屏丰安置小区(福源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地 点: 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屏丰路交汇处
3、工 期: 60 日历天
4、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园林景观工程、园林景观部分的室外给水管网及室外照明、亮化工程(具体以项目部比选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区间限价:福源安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报价区间(以项目部比选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为基数):下浮20%-25%(按包工包料进行,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二、报名承包商资格条件
1、企业近5年内2个及以上相近规模的施工业绩;
2、企业具有100亩以上的固定苗木培育基地;
3、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公告时间
2024 年 1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17时30分止。
四、提交材料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 年 1 月 3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2 月 1 日 17 时 30 分。逾期不予接收。
2、地点: 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屏丰路交汇处邵阳市宝庆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源安置小区项目部。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4 年 2月 2 日 9 时 00 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2、地点: 北塔区龙山路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3、谈判小组:五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人员安排由项目部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监督机构: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对比选过程进行监督。
七、比选程序
1、前来报名参加谈判的承包方按时到项目部领取和提交谈判文件。
2、谈判小组按递交谈判文件的顺序逐一开启谈判文件,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份),对不符合要求的评为废标。
3、谈判小组通过逐一谈判或进一步实地考察,(近3年相似工程业绩、苗圃基地)根据报价(超出区间限价的为废标,视为其自动放弃谈判)、技术、服务、已施工项目评价等要素选取备选承包方报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最后确定中标承包方。
4、项目部与中标承包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5、若所有承包商均难以达到发包单位的要求,发包单位保留另外选择的权利。
八、附件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
附件二、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册)
附件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方(公章):
联系人:何琳
联系电话:13307391855
附件一: 比选申请人须知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比选范围 |
本工程深化设计后的福源安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景园部分的室外给水管网及室外照明、亮化工程。(具体以项目部比选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1.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具体竣工时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1.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4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5 |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前书面通知项目部。项目部于2024 年 2 月 1 日 14时 30 分前答复,并通知所有报名单位。 |
1.6 |
分包 |
不允许 |
1.7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项目部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1.8 |
参与比选 时间 |
2023 年 2 月 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1.9 |
比选报价 |
1、比选申请人按照项目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不得变更其它内容。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 |
2.0 |
比选文件的份数 |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 壹 份。 比选申请文件副本 壹 份。 |
2.1 |
装订要求 |
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函、相关施工业绩(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企业与苗木培育基地股权文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书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 |
2.2 |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
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
2.3 |
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
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屏丰路交汇处邵阳市宝庆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源安置小区项目部 |
2.4 |
比选地点 |
北塔区龙山路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
2.5 |
比选办法 |
1、前来报名参加谈判的承包方按时到项目部领取和提交谈判文件; 2、谈判小组按递交谈判文件的顺序逐一开启谈判文件,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一份),对不符合要求的评为废标。 3、谈判小组通过逐一谈判或进一步实地考察,根据报价(超出区间限价的为废标,视为其自动放弃谈判)、技术、服务、已施工项目评价等要素选取备选承包方报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最后确定中标承包方。 4、项目部与中标承包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5、若所有承包商均难以达到发包单位的要求,发包单位保留另外选择的权利。注:报价不得超出区间限价。(如超出区间限价,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
2.6 |
比选保证金 |
1、 本次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 万元; 2、比选保证金需于开标前( 2024 年 2 月 1 日 17 时前)由比选单位转账至邵阳市宝庆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祥分公司财务部。未中标比选保证金将在开标后7天内进行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
附件二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
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
目 录
(一) 比选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施工业绩(施工合同)、企业与绿化苗圃基地股权文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报价工程量清单
(一) 比选申请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施工(分包)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该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我司愿意下浮 %(下浮比例以项目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为基数)。工期 60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 3 日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承 包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相关施工业绩(施工合同)、企业与绿化苗圃基地股权文件、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
序号 |
名称 |
下下浮比例 |
备注 |
1 |
小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景园部分的室外给水管网及室外照明、亮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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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 ((具体施工内容以项目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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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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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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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施工图纸内容填写报价。(下浮比例以项目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总价为基数)
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屏丰福源安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景园部分的室外给水管网及室外照明、亮化工程(具体以项目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屏丰安置小区(福源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景园部分的室外给水管网及室外照明、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 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与屏丰路交汇处
3、施工工期:合同总工期:60个日历天以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机具设备离场工作,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需要。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雨雾天、高温等天气,属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时间为 年 月 日,乙方保证 年 月 日前按设计施工图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景园部分的室外给水管网及室外照明、亮化工程施工完毕,满足业主入住要求。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屏丰安置小区(福源小区)园林景观工程图纸及苗木清单、预算书等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含报建、报监及工程完工后的报验收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取得验收合格证及验收后的绿化养护二年等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项目部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相关变更内容。;
2、承包形式:本工程包种植、包成活、包养护、包工期、包安全,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工程不得转包或分包。
3、工程所使用主要乔木、材料等需甲方施工员验收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并按监理工程师报验程序进行验收确认,否则甲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依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条款规定。屏丰(福源)安置小区园林景观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比选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由乙方负责,按实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至终审完毕,质量保修由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负责保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2、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其价格的确定按甲方公司与建设方的主合同(含补充协议)规定的方式计算。
3、甲方向乙方收取工程管理费,金额按乙方完成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建设方最终确认的结算总造价的 %收取。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后,其计价结果扣除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管理费后的60%支付。付款须提供的资料:乙方报送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工程形象进度及付款申请单报发包人审核。
(3)工程全部完工,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进行结算,工程结算审定后甲方支付到经建设方最终确认的工程量结算总造价扣除乙方应付给甲方管理费后的90%;
(4)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对成活苗木数量达不到设计苗木数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进行补植并保证成活),一年后无息支付5%,二年后无息支付清尾款。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项目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3天前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及时完成工程材料的认质认价工作;
(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
(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景观方案图、施工图及预算书完成工程施工。乙方必须在进场前 3 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由甲方审核确认(包括:各阶段施工人员情况及机械设备情况),如因乙方原因调整设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负责起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任何损失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常施工。
(4)乙方必须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各项施工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5)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施工过程中乙方给其他单位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如甲方对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合与能力提出不满,乙方应负责对本方人员进行教育培训,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更换。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和有关园林绿化的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未经发包人代表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隐蔽。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竣工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2 套包括相应的电子光盘资料(含竣工图、隐蔽施工图纸、隐蔽验收照片及摄像资料等)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竣工报告后提请建设方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增加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延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竣工存档资料提交发包人。
5、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通过后3天内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原施工现场所有遗留物均视为建筑垃圾,发包人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承包人须承担发包人由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处理费用)。发包人所有应付款项均可停止支付。承包人并应按每逾期一天1000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移交物业之日起 2 年。2年后苗木成活率须达到100%(假死的苗木视为苗木已经死亡)。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计算。养护期间养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苗木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除草,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养管未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更换养管单位,费用按照 100元每平米自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1、工期违约: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按每逾期一天 1000 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进行足额赔偿。
2、质量违约:乙方保证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如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投诉,造成的各方面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3、安全文明:乙方施工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乙方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 3日 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1000 元/天计取。
5、乙方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1000 元/次。
6、乙方若存在上述违约行为之一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付合同中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其解除合同通知<含电话、传真、邮件、特快专递等>自通知送达乙方之日生效)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